五刑是哪五种(我国还出现过哪些有代表性的刑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7 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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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历史长河中,刑罚制度何其残忍?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刑罚中逝去。
那古代的刑罚有多可怕?它又是如何演变的呢?

最早的刑罚萌芽——虞朝五刑
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早在虞朝时期,就出现了最早的刑罚萌芽。
传说中虞舜手下一位叫皋陶的首领,制定了"五刑"体系。
这五刑分别是:甲兵、斧钺、刀锯、钻笮、鞭扑。
从重到轻依次施行,可以说相当严苛。

甲兵,是用军队征伐;斧钺,用军法惩戒;
刀锯,用利器肉刑或腰斩;钻笮,一个是剜膝盖骨,一个是脸上刺字涂墨;
而最轻的鞭扑,则是鞭笞之刑。
这套刑罚体系,成为后世刑罚的雏形,也为中国法制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夏商周时期的刑罚演变
夏朝建立后,禹王进一步规范了刑罚。
夏代五刑与虞朝已有不同,分别是:墨、劓、剕、宫、大辟。
墨,就是在脸上刺字涂黑;劓,割掉鼻子;剕,砍断脚或膝盖骨;
宫,阉割;大辟,死刑。
可以看出,夏朝的刑罚已经变本加厉,更加残酷了。

到了商朝,汤王在夏代刑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花样。
比如"炮烙",犯人赤脚踩在烧红的铜柱上,皮开肉绽而死;
"镬烹",将人投入沸油或开水中活活煮死。
汤王的这些酷刑,让人不寒而栗。
西周时,刑罚虽未变,但贵族与平民待遇悬殊。
《周礼》记载:"士、庶人犯五刑者,各以其罪论;
庶人不及士,士不及大夫,大夫不及卿,卿不及君,以此为比重。"

由此可见,即使犯了同样的罪,受到的惩罚也是不一样的。
东周时期,刑罚有所"缓和",开始出现流放、罚款等较温和的处罚方式。
春秋时鲁国三家"竞为刑狱,而刑狱大兴"。
但同时,"腰斩"、"车裂"等骇人听闻的酷刑也在这一时期出现。
司马迁《史记》中记载了不少活生生被车裂处死的事例,可见其残忍程度。

奴隶社会五刑与封建社会五刑
奴隶社会时期,五刑代表为墨、劓、剕、宫、大辟。
唐玄宗时称它们为"五毒",足见其严酷。
墨刑,俗称"刺青",在犯人脸上刺字纹身,几乎伴随终身,极其侮辱人。
劓刑,割鼻。
刑后鼻孔外翻,形象全毁,呼吸、进食、说话都受影响。
剕刑,断足。
古人"劓剕之余,终身不得聚族而居",可见其创伤之大。

宫刑,割除生殖器,断绝后代,在古代几乎等同社会性"死亡"。
大辟,死刑。
据说商纣王曾"日杀七八百人",可见古代死刑之滥施。
进入封建社会,刑罚略有减缓。
隋唐时五刑变为笞、杖、徒、流、死。
但实际上,古代各朝除了制定的"五刑"外,还有各种花样的酷刑。

笞杖,是用竹板或棍棒抽打。
看似较轻,但常致伤残死亡。
唐太宗时,房玄龄之子房遗爱,曾被杖杀于市。
徒刑,是古代的劳役刑,犯人要戴枷锁,日夜劳作。
水浒中的李逵,原是徒刑犯,逃狱后为避追捕,不得不落草为寇。
流刑,是流放充军。
唐朝诗人王昌龄,就曾遭遇过安西流放之刑。
死刑仍是五刑之首。
除斩首外,车裂、凌迟、枭首示众等极其残忍的处死方式也时有发生。
"八十一种死法"更是古代死刑之经典写照。

中国古代特色酷刑
古人处罚犯人,真可谓"穷凶极恶"。
有些刑罚会让人毛骨悚然,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最为人知的莫过于"凌迟处死","千刀万剐"绝非夸张。
据《资治通鉴》记载,北齐高洋就死于车裂,肢体四分五裂。
古人还专门发明了笑刑和滴水刑这种"温和"酷刑。
受刑者要么因脚底搔痒笑到窒息,要么在不间断的水滴折磨下精神崩溃而死。
还有诸如活埋、灌铅、断指、缢杀、刖足等,不一而足。
只能说古人在发明刑罚上可谓"天马行空",让人不寒而栗。

不损皮肉却摧毁心灵的髡刑
在诸多刑罚中,"髡刑"颇为特别。
它并不伤筋动骨,却能摧毁一个人的灵魂。
何为"髡刑"?就是将犯人的胡须头发一律剃光,即所谓的"五马分尸"。
《后汉书》称其为"黥首",苻坚称之曰"梁上君子"。
中国古代向来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
头发,被视作父母所赐,绝不能毁损分毫。
将头发尽数剃去,无疑是一种不孝、一种侮辱。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就曾用髡刑惩戒犯错的幼子朱檀。

朱檀贪图享乐,不理朝政,致使不法之徒伤害无辜百姓。
朱元璋震怒,先斩其爱妃,再施以髡刑。
虽是皇子,也难逃此厄运。
髡刑施行后,受刑者往往抬不起头,难以见人,有的甚至愤而自尽。
因为在他们看来,与其忍受世人指点,不如一了百了。
髡刑不伤筋骨,却击溃意志;不流血,却伤自尊。
对古人而言,它的杀伤力丝毫不亚于肉刑。

古代刑罚的反思
纵观中国古代的刑罚史,我们不难看出一个特点:
刑罚越早制定,就越残酷,越是文明开化,刑罚就越趋于人道。
从夏商到奴隶社会,刑罚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而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明清时期,刑罚虽未根除,但已较为克制。
清末废除了残酷的肉刑和死刑,标志着中国古代 "重刑主义"的终结。

刑罚作为维护统治的工具,在专制时代扮演了重要角色。
但任何极端的事物都不可取。
过于严酷的刑罚,不仅伤害百姓,也损害了统治基础。
孟子曰:"恃其力者,逞于人;恃其德者,则人悦而从之。"
统治者若能以德服人,何须滥用酷刑?
如今,刑罚仍是维系法治的重要手段。
但我们应当吸取古人的教训,在惩戒犯罪的同时,也要尊重生命、善待他人。
这不仅是法治的要求,更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必然。

结语:
当我们回望历史,回顾古代种种刑罚时,心中难免泛起阵阵苦涩。
那些在刑罚下逝去的生命,那些承受非人折磨的亡魂,都在提醒后人:
唯有以人道、仁爱对待生命,才能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法治、文明、充满爱的新时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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